摘要
我国现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突显时期,其中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发生的频度呈上升趋势。基于市民社会理论和治理理论,志愿者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处置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诸如专业性不强、缺少法律依据、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这就需要党和政府通过加强对志愿者的专业培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等措施,提高志愿者参与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处置的能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32-35,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