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以后则更难。照搬适用该司法解释不但造成执行难而且还有许多弊端,如空判现象严重、违背责任自负原则、不利于罪犯复归社会等。在刑事附带民事领域应适用限额赔偿原则,辅之以国家补偿制度,多渠道弥补被害人损失,着眼于恢复正义的实现,有效控制社会犯罪总量,以求得国家、社会、被害人、被告人多方利益最大化之结果。
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23-27,共5页
Journal of Beijing People‘s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