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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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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公告》明确,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3期3-3,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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