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行政问责制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政府职权划分模糊;政府信息公开有限;问责法制程序不完善,范围和对象不明确;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环节薄弱;公共行政文化缺失,因此要严格划分权责界限;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问责程序,明确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公民参与问责的意识;加快公共行政文化的建设等,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执政理念落实到实处。
出处
《科技创新导报》
2011年第5期225-225,227,共2页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