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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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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做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结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
出处 《财会学习》 2010年第6期6-6,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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