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大学生打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这一问题,通过对打工大学生的"劳动者"身份的法理分析,以及对大学生打工行为性质的法理辨析,认为在校大学生因为身份特殊,不属于狭义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打工大学生与雇主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应适用民法的调整和保护,并进而提出规范大学生自主打工行为的相关建议。
出处
《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66-69,共4页
Sichuan Provincial Correspondence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Journal
基金
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管理学科群"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在校大学生用工问题法理研究"课题(NGQX0847)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