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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等部门通知部署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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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民利益,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10月28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2010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部署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工作。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10年第12期5-5,共1页 China Gra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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