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社会形态、表现形式、名称及其内涵和外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新中国成立后,群体性事件的语词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对群体性事件的不同表述,反映了一定社会历史时期人们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不断深化,也反映出我国政府从重视群体性事件传统意义的政治属性向重视以法律规范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观念的转变。应正确区分群体性事件与骚乱事件、暴乱事件和社会泄愤事件,依法妥善处置,防止和避免主张正当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升级甚至恶化。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05-109,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