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条例》的颁布,对于保护公民知情权固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缺乏大量实践的考验与论证,《条例》的实施前景充满荆棘。在一直倡导信息公开的同时,绝不能忽视问题的另一方面,即在保护大多数人知情权的同时,对少数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信息公开防御诉讼就是信息原始持有人为维护自身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而向法院提起旨在阻止信息公开的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行政诉讼类型,其在起诉和审理方面都有着特殊的运作规则,因此也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29-134,共6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