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土地征收中,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冲突十分明显,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处理这一矛盾的基本制度。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着征地范围过大,征地补偿制度不能保护农民利益等问题。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社会,法律应该明确界定"公共利益"范围,提高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增加征收土地程序透明度,公平、公正、合理地给予失地农民补偿。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的监督保障制度。
出处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第3期71-73,共3页
Social Sciences Journal of Universities in Sha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