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敬告作者、读者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本刊欢迎赐稿.优稿优酬。二、来稿约定: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3条的规定.本刊编辑有权对来稿作技术性修改、删节,如作者不同意,请寄发稿件时申明。2.凡向本刊投稿者未特别申明的,均视为其文稿刊登后可供国内外文摘刊物或数据库收录、转载并上网发行。本刊付给作者的稿酬中包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及国内外其他文献数据库的收录报酬,不另付其他稿酬。3.来稿在3个月内未接用稿通知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出处 《艺术探索》 2011年第1期1-1,共1页 Arts Explor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