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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的精神权利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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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老汉的子女和张老汉约定了出游的时间,选好了旅游路线和旅行社后,在去旅行社交费时,他就遇到了问题。旅行社看了张父母的身份证后被告之,其父母年龄超过了七十岁,每人需比一般游客多加三百元,作为“特服费”。旅游中一路下来,张的子女并没看到对年老父母的任何“特服”。都是子女们为老人跑前跑后。
出处 《老年世界》 2011年第5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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