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实现了非法证据排除的有法可依,有利于强化公诉权对于侦查行为合法性的监督,遏制非法取证,加强人权保障,实现司法公正。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当然主体,应当通过公诉实践完善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性操作规则,建立健全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机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担负起法律守护人的职责。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54-160,共7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2010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公诉与非法证据排除"(项目编号:GJ2010B2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