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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刑事案件裁判事实的获得路径——以巴县衙门司法档案为基础的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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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立法规定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应当以当事人及证人陈述为依据,而有罪事实的认定则还应有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承认及证据证明,司法理论更加强调证据的重要性,司法实践表明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与立法及司法理论大体一致,但这种一致性更可能是表面现象。
作者 廖斌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2期7-15,共9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代四川地区刑事司法制度的变迁与演进>(项目编号:07XFX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7

  • 1清·昆冈修.钦定大清会典(卷55)[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531.
  • 2清史稿·刑法志[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1054.
  • 3清·陈士鳙.折狱卮言:影印本[M].台北:台北书局,1981:4164.
  • 4清·刚毅.牧令须知[M].光绪18年刊本.
  • 5清·戴杰.敬简堂学治杂录:卷1[M].光绪16年刊本.
  • 6清·胡文炳.折狱龟鉴补[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839.
  • 7清·王又槐撰.办案要略[M].华东政法学院语文教研室,注,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7:6.

共引文献1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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