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经历了初创期、积极探索期和稳步发展期等三个阶段。在这一历程中,质量保障主体由以政府为主导逐步转向政府引导、教育中介机构和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新格局。学位授权点的审核、专业目录的调整、招生计划核定、专门资助项目等构成了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内容。逐步扩大地方政府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自主权既是一条成功的经验,也是未来深入推进学位与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现实选择。
出处
《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2011年第1期10-18,共9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 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