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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逮捕必要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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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职务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情况下有逮捕必要?司法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有两种倾向,一是构罪即捕,即只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是犯罪嫌疑人所为即予以逮捕,这样做对侦查部门是最有利的,逮捕之后慢慢审,不着急也没逃跑自杀串供等风险;二是对大多数职务犯罪嫌疑人都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既做了顺水人情又不用担心错误拘留、
作者 杨健涛
机构地区 东莞市检察院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11年第3期40-41,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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