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KTV收费问题引起了广大公众对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关注,分析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发展演变与现今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形式及其性质,从而引申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进行征收的合理合法性探讨,最终对我国著作权管理机制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在音乐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使著作权的保护和作品的有效利用两者之间得以平衡。
出处
《科技信息》
2011年第3期419-419,422,共2页
Science & Technology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