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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呼声已受重视 配套资金将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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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八章第五节单独成篇,规划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并且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出“对老少边穷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
作者 胡佳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11年第4期12-12,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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