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三农问题”中的重点和难点。改革后实行的家庭承包制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有效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也暴露了土地产权主体界定模糊、土地产权内涵残缺、承包经营权不稳定和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健全等制度缺陷,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障碍。土地股份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土地制度,具有较强的优越性和可行性,能够有效弥补现阶段家庭承包制的产权制度缺陷,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本文为推行土地股份制提出了大致的思路。
出处
《管理观察》
2010年第29期8-10,共3页
Management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