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稳步推进。政策主导型的特许运营模式虽然具有灵活应变的优势,但也存在预期缺乏的局限。为了实现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向法制主导型模式的转变,必须在总结中央地方政策引导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特许经营立法权限的科学配置。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49-55,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章志远教授主持的司法部200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项目"行政法学视野中的民营化"(编号09SFB3010)
江苏省法学会2009年法学研究课题<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编号SFH2009A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