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2月8日,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AQIS)在其官方网站发布PQA0709号检疫预警,对竹藤柳制品的进口提出了新的要求,自2011年5月2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溴甲烷将不能再用于竹制品的检疫处理,藤(cane)和藤条(rattan)条款及柳木制品(willow)和柳条(wicker)条款将合并成一项新的条款。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认可的竹制品处理方法如下:一是热处理,中心温度74℃以上至少持续60min;二是窑干处理:根据不同的木材厚度,要在74%高温下处理4-18h不等。
出处
《林产工业》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69-69,共1页
China Forest Products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