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政府职能从逻辑上看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中央政府的职能让渡;二是地方政府的职能补充;三是区域社会的选举。而从实践上看,区域政府的职能则基于人口迁移的空间转换、具体区域问题的解决及政府体系的历史转型。具体而言,表现为区域内的经济平衡职能、政治沟通职能和文化融合职能等三个方面。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1期11-16,72,共7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流动的公共性:区域政府研究>(编号:109YJC810011)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