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社会组织"新称谓取代"民间组织",两者大同小异,并没有实质区别。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组织开始兴起并经历了若干发展阶段。当前,只有多元的社会建设主体才能满足社会现实需求。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具有公共产品提供、社会利益表达和矛盾调整等作用。社会组织在我国主体作用不明显有多重原因,因而发展社会组织,培育社会建设主体力量,需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法律体系,政府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搞好自身建设。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1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