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已建成水利工程固定资产3600多亿元,其中公益型水利工程固定资产为2200多亿元。公益型水利工程的社会公益性特点决定了无法直接产生自身的经济效益。那么,对其公益性耗费支出如何解决呢?根据我国的国情,只有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然而一个机制的建立,又往往受到各种政策的制约。为了公益型水利工程不会因其耗费支出得不到合理补偿而使其应有的效益衰退,必须认真研究并逐步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公益型水利工程耗费支出的补偿机制。
出处
《江苏水利》
1999年第8期13-14,共2页
Jiangsu Water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