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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骗保将被监督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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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多项措施打击医保骗保行为。其中规定,个人发生骗保行为的,将处以个人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额度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缴纳罚款后恢复医保待遇,但还将对该参保人员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期限为3年。
作者 正星
出处 《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第4期71-71,共1页 China Health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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