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上对犯罪目的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层次划分。不过,不同的划分在内容上又存在一定的冲突,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上述划分存在不足之处。对此,应该深入分析犯罪目的层次性的实质。从犯罪目的所存在的范畴来看,与其说犯罪目的存在层次性,倒不如说犯罪意志本身存在层次性。从动机到意志的心理活动本身决定了在人的主观中存在不同的决意,进而说明犯罪意志存在不同的层次。犯罪意志存在层次性,对于目的犯之犯罪停止形态与共同犯罪的司法认定有重要影响。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68-71,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