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来物种通过自然、无意或有意引进等渠道已入侵我国很多地区,造成负面生态效应。相比其他国家,我国在防治外来物种入侵法律制度上仍存在立法价值理念滞后、法律体系不健全等缺陷。文章建议以可持续发展观作为立法理念,制定专门性法律、创新具体调控制度和监管体制、健全法律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充分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规制。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04-107,共4页
Social Scientist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基金编号:CDJXS1108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