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施工企业的劳务协作对象仍然是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这些剩余劳动力的直接管理者是包工头。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承揽到施工任务以后,根据项目特点和本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实力情况成立工程项目指挥部(项目部),之后由项目部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同包工头签订劳务协作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资源和各施工企业过剩的施工任务资源形成了一种新的市场供求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就逐渐形成了施工企业的劳务协作管理模式,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展开论述。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1年第10期28-28,共1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