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外资立法的修改与完善是近年来理论界与实务界讨论的焦点问题,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体现了司法实践对于现行外资法体系进行修正的良好愿望与有益尝试。但该《规定》囿于本身制定主体与法律性质,使得其在合法性与合理性方面均存在缺陷和商榷之处。外资领域的司法解释无法完成完善外资立法的任务,推动我国外资立法体系的发展,最终需要外资立法、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共同作用。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1年第2期100-106,共7页
Western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