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格培养是当代教育的主流。人格是人的个体本质在社会现实环境中的呈现。高职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适合社会需要的健全人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一门综合思想政治教育课,在高职学生人格培养中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1期56-58,共3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教育部2009年度资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任务项目)"高职特点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09JDSZK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