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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起“掉期案”法庭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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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2月3日,上海晟峰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峰)总经理收到了一份来自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提前终止通知》。由于银行没有收到上海晟峰应该支付的4笔到期应付款--总计金额高达4500万日元,银行在通知里表示:
出处 《中国审判》 2011年第4期60-65,共6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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