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自然光在室内设计中是一个不可或缺因素,如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但这只是近几十年的事.大约到了20世纪中叶即五六十年代,建筑师及室内设计师才将自然光作为室内设计中考虑的因素.建筑大师勒·柯布西埃将建筑改为捕捉光的墙体,路易斯·康称光为“建筑的展示者”此时光作为一种建筑材料逐步进入了建筑师的设计领域内,设计者将光线在建筑中有力而明显地表露出来.越来越多的实例表明,将光的三方面——量、质与表现力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使光与建筑空间及材料相互作用,协调统一,已成为建筑设计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处
《室内设计与装修》
1999年第5期68-72,共5页
Interior Design +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