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贫困群体规模较大、贫困程度较深的西部民族地区具有特殊的意义。因西部民族地区出资能力低下、保障资金筹措渠道少等因素的制约,实际执行的低保标准和支出水平明显低于东部发达地区,这种状况与党和政府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背离。中央和各省(区)要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低保的财政补助力度,应适时建立农村低保金的跨省调剂机制,以缩小东中西部地区的差距。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28-131,共4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贫困背景下中西部民族地区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07BZZ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