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RTA(区域贸易协定)的大量涌现,WTO与RTA司法管辖权重叠与冲突现象逐渐凸现出来,给各国带来诉讼成本负担并损害各自的机构威信。有学者认为,WTO与RTAs可考虑以适当的方式借鉴国际私法中规制管辖权冲突和相互承认裁决的传统规则来解决这一问题。然而,WTO由于自身机制优势依然占据着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活动的中心地位,而RTAs之所以对成员"挑选法庭"持宽松态度,也是出于维持协定对成员吸引力的灵活性需要。因此,让不同的条约制度进行功能竞赛,将管辖权问题交给成员自己去选择,反而不失为一种明智和现实的态度。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1年第2期131-135,共5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