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綦江县从2003年开始实施街镇工作目标考核,考核指标从少到多、考核内容从突出重点到兼顾全面,经历了不断修改完善过程。到2010年,考核记分已发展为五部分构成,其中经济社会指标占50%、党的建设占20%、亮点巡查占20%、作风效能建设占5%、民主测评占5%,充分体现了地方领导要求的“用数据说话、用工作亮点和特色说话、用干部群众的评价说话”原则。我局作为街镇目标考核牵头单位,具体承担了考核指标的设置、监测、计算、汇总和公布等工作,几年来,既得到了县领导和街镇认可,
出处
《重庆统计》
2011年第3期23-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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