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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打借条否认借款 取款凭证认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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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月1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在没有借据的情况下,以取款凭证为据,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一审判令被告邹某归还原告孙某借款5万元。2009年,邹某向孙某借款5万元。
作者 李国红
出处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 2011年第4期71-7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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