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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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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7月1日起,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须持有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方可进入政府采购现场,组织开展招标、评标等政府采购活动。这是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下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的最新要求。
出处 《中国招标》 2011年第14期38-38,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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