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球化时代,我们思考法律问题,必须要有全球思维。马克思、恩格斯囿于时代限制不可能为我们提供一套现成的全球视域下的法哲学理论。本文对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理论中的法哲学思想进行了系统梳理、归类,把这些思想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即以人为本的法哲学思想、"统一的法律"的法哲学思想、共产主义的法哲学思想,并进行简要论述。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3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