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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违法不必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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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2007年1月起,我在一家公司主管技术开发,与公司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书》,约定离职后3年内我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相关工作。2008年元月合同期满后,公司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支付了我10万元竞业禁止补偿金。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1年第4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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