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工作场所内非工作地点化学物中毒案例诊断的依据。方法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及《职业病诊断标准》,遵循科学、公正、集体诊断的原则进行诊断。结果引起中毒"天那水"的挥发性化学成分为乙苯57.38%、甲苯42.62%。非生产过程中的化学物质不是"职业性化学物",在工作场所内非工作地点非工作所需接触的化学毒物不属于"职业病危害"。结论这是1起"天那水"引起的急性化学物中毒,但不是职业性急性中毒。
出处
《中国职业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79-179,F0004,共2页
China Occupation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