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而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民表达利益诉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农民利益表达不畅的首要原因是利益表达起点的滞后性。在此基础上,结合和谐社会的要求,又提出了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的新理念:"事前表达"与"事后表达"的有机融合,表达主体和表达客体的双向培育。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120-124,共5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四川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2010年课题"和谐社会视角下农民利益表达机制研究"
四川农业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康巴民族地区反贫困与构建和谐社会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