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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备案重启第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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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发改委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PE)的备案新制度发布细则一个月后,首批PE备案成功。在发改委备案,是PE基金获得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的必要条件,故成为PE做大的必选项。
作者 陈慧颖 郑斐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1年第17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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