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人董事制度在公司法上的意义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法人董事制度产生于法人了解、参与、监督其所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保护法人股东利益、体现股东意思自治、保护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等优点。确立法人董事制度,有利于在理论上完善公司法相关规则,在实践上解决法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防止控制股东滥用公司有限责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等问题。
作者 叶敏
出处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51-153,共3页 Jiangsu Commercial Forum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课题编号为:JUSRP21101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8

  • 1钱玉林 李颖洁.竞争体制下的英国公司法改革之评价[A].王保树.全球竞争体制下的公司法改革[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 2江平.新编公司法教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1.
  • 3汉密尔顿R W.公司法(第4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273.
  • 4余雪明.台湾新公司法与独立董事(下)[J].万国法律,(124).
  • 5王泰铨.商事法论[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3:41.
  • 6余雪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董事会[J].月旦法学杂志,2002,(80):111-111.
  • 7粱字贤.两岸公司法比较导读[M].台北:五南出版公司,1998:463.
  • 8赵旭东,薄燕娜,禄庆杰,张思伟,秦丽.有限责任公司的改造与重塑——《公司法》相关内容的修改建议[J].政法论坛,2003,21(3):24-32. 被引量:42

共引文献4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