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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指派员工无证驾驶出事故法院判处均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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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8月17日14时许,河南省焦作市新华北街某美发店门前,店老板曹某驾驶红色本田车要停靠时,发现门前停车位已被占据,便将车暂停别处。进店半小时后,曹某得知店门口停车位已空出,遂将车钥匙交给店员易某,让其将车挪到店门口的停车位。易某没有驾驶证,挪车的时候,踩刹车时错踩了油门,车猛然向前窜出,引发事故,导致四辆轿车、两辆摩托车及一辆电动车损毁,并同时将骑电动车的连某撞倒,而后连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作者 瀚海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1年第4期72-7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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