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分析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内容,可以发现存在三个主要问题:债务重组会计核算适用范围过于狭小;管理者可能利用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来操纵利润;将债务转为资本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有可能与其他具体准则相冲突。为此,本文提出改进措施:应该将修改原有债权债务而使债务人承担的义务和债权人享有的权益发生变化的业务都纳入债务重组的核算范围;债务重组损益直接计入年初未分配利润;债务重组涉及企业合并时,会计核算应该遵守会计准则中企业合并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
出处
《商业会计》
北大核心
2011年第8期8-9,共2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