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比较了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的死刑的救济程序、死刑赦免和死刑执行救济措施。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借鉴台湾地区的死刑强制上诉制度;完善死刑赦免制度;借鉴台湾地区的死刑执行批准程序中的审核制度;借鉴台湾地区把死刑犯心神丧失作为一种死刑暂停执行的一种情形;借鉴台湾地区把特殊纪念日作为死刑暂停执行的一种情形。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24-25,33,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死刑制度比较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154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