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由于征地补偿制度的不健全,以及村民自治功能在征地补偿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征地补偿的程序中存在着征地补偿信息不透明;村民在征地补偿金额谈判中主体地位不到位;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分配不合理;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本文从强化村民自治,完善征地补偿制度为出发点,提出了一下几点建议:建立公开透明的征地补偿信息公布机制;明确村民直接参与征地谈判的主体地位;提升征地补偿标准,提高村民补偿份额;强化村民社保意识,改变单一补偿方式。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期34-36,39,共4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