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工业文明高速发展的背后隐藏着严重的生态危机,政府生态责任的缺失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政府生态责任主要包括生态管理责任、生态服务责任、生态协调责任和生态治理责任。政府生态责任缺失主要体现在生态责任主体的缺位、生态约束机制的乏力、生态责任意识的淡薄和政绩考核指标的偏颇等方面。应从政治途径、经济途径和文化途径加强政府生态责任建设,从而促进我国责任型政府的完善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175-178,共4页
Forward 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