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上市公司中的法人股(或称非流通股)股东,通过支付流通股股东对价的方式换取自己非流通股股票在一个限制期限后自由流通的权利。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在支付对价后获得在两或三年的限制期后可以上市流通的权利。因此,在股权限制期内存在大量的上市公司的限制流通的股权,由于这些股权持有单位的一些经济行为,需要对其持有的具有流通限制的股票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出处
《中国资产评估》
2011年第4期19-22,共4页
Appraisal Journal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