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校规被广泛应用,却未被收入法学辞典,在教育辞典里也仅是与校纪组合成校纪校规的词条被定义。教育界和法学界虽已有学者尝试定义,但尚未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同。本文尝试以实例求证和形式法源推演方法,对校规做出学理认识,以期校规的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由于学校种类不同,其校规的调整对象、内容及形式法源也有差别,为获得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仅讨论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规(以下简称校规)。
出处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北大核心
2011年第5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2009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教育法律规范的合法性与科学性研究"(09SJD8200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